天永智能(60389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1:12:00 中财网
原标题:天永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6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可以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1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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