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1.8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19日为授予日,以11.4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五)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3元/股调整为11.13元/股,并确定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六)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为本次归属股票的76名激励对象办理53.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同意作废6.16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31日。 (八)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13元/股调整为10.83元/股;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1.80万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本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且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2.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标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7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激励计划本次作废合计10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01.8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万得凯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万得凯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万得凯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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