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深圳华强(000062):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6—04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办理完成的担保及信托登记,系控股股东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放账户的变更,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6年8月25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0,000,000股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已办理完成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华强集团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由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不另行收取报酬),并以“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6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的表决权时,金圆统一证券将根据华强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华强集团本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华强集团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华强集团关于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告知函》;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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