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6—04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泽宏先生《关于实施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提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391,438,713.35元,母公司净利润14,828,029.5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57,094,913.71元,扣除2025年度分红104,590,932.2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7,332,011.04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在保证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5,909,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313,772,796.6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2012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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