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920570):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920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0号)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8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9.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91.8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含增值税)1,399.03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账户(账号为:721899991013000055264)人民币 13,892.77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 688.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28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894号)。 2.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0号)同意注册,通过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9.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77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含增值税)165.33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账户(账号为:721899991013000055264)人民币2,128.44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3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372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嘉兴坤博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博新能源”)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通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695,290.01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574,325.47元。公司于2023年度置换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943,972.10元,置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76,027.90元,于2024年度置换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2,236,695.81元,置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938,594.20元;于 2025年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574,325.47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0号)同意注册,通过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7.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77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含增值税)165.33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账户(账号为:721899991013000055264)人民币2,128.4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3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372号)。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原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5,226.6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420.99万元,超过计划投资金额194.3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94.32万元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年 12月31日,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900套大型风电传动部件生产线改造提升技改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坤博新能源。为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新增本公司为实施主体,以承接实施该募投项目的部分研发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许油车村。 公司募投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秦山工业园区。为配合实际生产需求,坤博新能源租用本公司恒温加工车间部分场地用于承接部分募投项目,并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许油车村为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3年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该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至今已近2年,受到光伏行业周期性供需失衡的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未达预期,该项目新建厂房已于2024年9月竣工并投产。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和战略规划,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拟降低募集资金在该项目中的投入。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力,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用途为投资建设“年产900套大型风电传动部件生产线改造提升技改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为降低财务成本,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2023年 5月、6月开立两笔银行信用证合计金额8,150,000.00元用以支付募投项目“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两笔信用证已于2024年3月到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国内信用证到期后需从公司一般户统一扣款,故以上信用证到期时,公司没有主观恶意但因相关人员疏忽存在尚未审议募集资金置换议案的情况下先行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将到期金额转入公司一般户进行还款。 公司以上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公司已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议案。 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组织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工作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树立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理念,加强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划转的审批复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备查文件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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