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920770):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920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实现公司内部资源统筹利用;精简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运营效率,实现降本提效;简化财务核算,提升财务报表的清晰度与核算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嘉兴艾特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石英”)。吸收合并完成后,艾特石英将予以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属于公司内部资源重组,不涉及第三方权益,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吸收合并暨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本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中路132号海丰大厦三楼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 2026年10月11日(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陈艳梅 4、联系电话:18808317274 5、邮政编码:314300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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