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92090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精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舜宇精工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拟将公司2026年度与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调整为2,988万元。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预计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舜宇智领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文军 注册资本:48,351.4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3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丰乐路67-69号 经营范围:信息传感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车载光学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车载光学产品的制造、销售;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文军 注册资本:26,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0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路66-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舜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文杰 注册资本:11,578.223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9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丰乐路66-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名称:宁波舜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缪舜洁 注册资本:2,75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5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安山路199-2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苏州中耀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文军 注册资本:7,855.7026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5日 住所:吴江市松陵镇友谊工业区胜信路368号 经营范围: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制造;高精度、高强度(12.9级以上)、异形、组合类紧固件制造;节镍不锈钢制品的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2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与制造;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金属饰品、工艺礼品的研发、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组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宁波舜宇光电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文军 注册资本:3883.16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5日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世南西路1918号;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肖朗路257号、25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及其履约能力 (1)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舜宇智领技术有限公司、宁波舜宇光电信有限公司与舜宇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舜宇智领技术有限公司、宁波舜宇光电信有限公司与舜宇集团有限公司都是香港上市公司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舜宇光学”,证券代码:2382.HK)控制的下属企业,舜宇光学是公司关联方倪文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根据舜宇光学2025年年报,舜宇光学2025年末总资产59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97亿元人民币,2025年营业收入423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宁波舜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舜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倪文军先生配偶控制的企业。公司与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望远镜,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苏州中耀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耀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倪文军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公司与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AGV及其配件。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倪文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交易原则,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始终保持自身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及损益情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在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相关方签订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因此,保荐机构对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廖晓靖 蔡宇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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