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301336):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1336 证券简称:趣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8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4.4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69元/股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6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174.4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9,9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4.2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74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3.36%,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5,99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904,540股的0.8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37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35人的27.41%。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3、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8.6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8.6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按下表确定: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为限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若未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服从公司调动要求的,公司有权调整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6 7 29 (二)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8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 2026年8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40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40万股,授予价格为18.69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形。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8月27日 (二)授予数量:174.40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190.45万股的3.36% (三)授予人数:37人 (四)授予价格:18.6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七)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8月27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41.19元/股(假设授予日收盘价为2026年8月27日收盘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8个月、30个月、42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30.26%、33.29%、30.34%(分别采用各有效期对应的创业板综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25%、1.26%、1.40%(分别采用各有效期对应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五)股息率:0(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权益授予价格的,预期股息率为0)。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经测算,公司于授予日2026年8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40万股,合计需摊销费用4,071.57万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不包含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8 27 37 月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4.40万股,授予价格为18.69元/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授予事项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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