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6-043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3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2人。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兴海先生、杨兴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向强先生、钟广宏先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从业经验,符合独立董事专业任职要求。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及专业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上述候选人均已同意接受提名,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兴海,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EMBA,科技部2014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贵州省省管专家。1997年至1999年,任TOM集团昆明风驰广告公司业务经理;1999年至2002年,任云南高阳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中信集团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6年,任中信集团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西南、西北省大区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任贵阳世纪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任贵阳世纪恒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06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杨兴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与董事杨兴荣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杨兴海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兴荣,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贵阳市市管专家,贵州省优秀党务工作者,贵州省行业领军民营企业家,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贵州省大数据专家库专家,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贵州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贵州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贵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2002年至2003年,任云南省扶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003年至2005年,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区域经理;2005年至2006年,任陕西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贵阳世纪恒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4年,任贵阳世纪恒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06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兴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杨兴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杨兴荣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向强,男,汉族,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金融研究》《会计研究》《中国软科学》《管理评论》、InternationalReviewofFinancialAnalysis、InternationalReviewofEconomicsandFinance、ResearchinInternationalBusinessandFinance等国内外期刊匿名审稿人。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任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2019年7月至2025年6月,任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25年7月至今,任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会计系主任。2023年12月至今,任重庆瑞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向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向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2、钟广宏,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EMBA。1991年08月至1999年12月,任广州电信沙河分局团总支书记兼沙河分局三产公司经理;1999年12月至2002年01月,任广东电信实业公司终端公司团委书记兼沙河分部综合部经理;2002年01月至2015年07月,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市场部室经理;2015年07月至2019年09月,任广州织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09月2025年1月,任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轮值CEO;2025年1月至今,任北京宣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6年1月起,兼任迪恩通信网络(广东)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广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钟广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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