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0:42:27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恒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世纪恒通拟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号)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66,675.4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81,225.18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2日对世纪恒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第6045号《验资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预计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使用 进度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 术升级项目18,330.8113,754.0975.03%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6,626.085,194.0478.39%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 项目8,511.467,580.9189.07%
合计33,468.3526,529.0479.27%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将募投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在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节约与合理的原则审慎运用资金。通过建立健全采购与建设制度,在保障项目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各个环节的成本管控与监督,合理调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最终实现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预计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6,626.085,194.041,432.04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 设项目8,511.467,580.91930.55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2,362.59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当日专户转出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节约与合理的原则审慎运用资金。通过建立健全采购与建设制度,在保障项目质量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强化各个环节的成本管控与监督,合理调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最终实现了募集资金的节余。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362.59万元(未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当日专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上市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和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上市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有利于盘活存量募集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已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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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嘉 李成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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