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仪(92018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仪”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中科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0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2,9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63,874,223.0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9,045,77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100Z0048号)。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年 4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证券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549.05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4,549.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87.42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3,047.6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047.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100Z2088号)。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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