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江能科(92015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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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9:52: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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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长江能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建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孝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孝俊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徐稳 |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0号 | | 电话 | 0511-88190281 | | 传真 | 0511-88190281 | | 董秘邮箱 | xuwen@santacc.com | | 公司网址 | www.santacc.com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0号 | | 邮政编码 | 212000 | | 公司邮箱 | sx@santacc.com |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 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聚焦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与配套技术服务获取收入和利润,核心产品覆盖电脱设备、分离设
备、换热设备、氢能设备等品类,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化工程、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能源关键领
域。公司依托技术积淀、行业经验、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构筑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备良好的持
续经营能力。
1、采购模式
公司实现“以销定产、按产定采”的精准采购模式,紧密贴合项目订单与生产计划统筹采购工作。 | | 通过询比价、综合评审机制,从产品价格、质量管控、交货周期、技术适配性和生产履约能力等多维度
筛选供应商。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锻材类、部件类等品类,公司建
立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及供应商的开发、选择、评价、监督、档
案以及供应商名册等进行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模式,依据客户签署的技术协议及个性化需求,完成设备制造图设计
与工艺编制;由生产部统筹推进下料、成型、焊接、热处理、整体组装、压力试验、外观处理等制造环
节,质量部全程介入各环节品质检验,严守产品质量底线。为提高生产效率、缓解产能与场地压力、保
障客户交付时效,公司将部分非核心、辅助性工序采用外协加工、劳务外包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深耕国内外市场:国内市场通过主动拜访潜在客户、参与招
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信息,签订订单式合同后达成合作。海外业务依托专业代理渠道拓展客源,已成功
入围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科威特原油公司、卡塔尔能源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墨西哥国
家石油公司、意大利Saipem、英国Petrofac等国际知名能源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取得ASME等权威
国际资质认证,全球化布局持续深化。合作达成后,公司按订单推进技术文件编制、生产排产,产品经
检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周期及客户要求完成交付。
4、研发模式
公司坚守自主技术创新,以市场调研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搭建“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流
程清晰、研发高效”的较为完善和规范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研发立项紧密结合市场趋势、生产痛点及
前瞻性技术布局,严格开展技术方案可行性论证,有序推进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持续强化产品技术壁
垒与市场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亦未发生重
大变化。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721,814,701.36 | 783,030,908.64 | -7.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4,034,319.63 | 562,987,580.41 | -8.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58 | 3.95 | -34.78%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3.38% | 30.00%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8.79% | 28.10% | - | | (自行添行) | |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131,049,688.61 | 126,069,744.75 | 3.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9,313.06 | 18,238,896.00 | -92.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7,510.32 | 17,800,279.58 | -99.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03,236.08 | -37,840,155.18 | 82.5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0.25% | 5.07%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0.02% | 4.95% | - | |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9 | -89.06%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利息保障倍数 | 87.25 | 870.18 | -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38,139,400 | 26.75% | 15,255,760 | 53,395,160 | 26.75%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 | | | 董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04,440,600 | 73.25% | 41,776,240 | 146,216,840 | 73.25%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6,897,704 | 25.88% | 14,759,082 | 51,656,786 | 25.88% | | | 董事、高管 | 36,825,501 | 25.83% | 14,730,200 | 51,555,701 | 25.83%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142,580,000 | - | 57,032,000 | 199,612,000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392 | | | | |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序
号 | 股东名
称 | 股东
性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
例% |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 1 | 江苏
三星
科技
有限
公司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36,897,704 | 14,759,082 | 51,656,786 | 25.88% | 51,656,786 | 0 | | 2 | 刘家
诚 | 境内
自然
人 | 36,825,501 | 14,730,200 | 51,555,701 | 25.83% | 51,555,701 | 0 | | 3 | 镇江
星丰
企业
管理
中心
(有
限合
伙)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20,776,795 | 8,310,718 | 29,087,513 | 14.57% | 29,087,513 | 0 | | 4 | 扬中 | 其他 | 3,300,000 | 1,320,000 | 4,620,000 | 2.31% | 4,620,000 | 0 | | | 市鑫
城产
业投
资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 | | | | | | | | 5 | 张继
跃 | 境内
自然
人 | 4,392,000 | -80,000 | 4,312,000 | 2.16% | 0 | 4,312,000 | | 6 | 国泰
海通
证券
资管
-招
商银
行-
国泰
海通
君享
北交
所长
江能
科1号
战略
配售
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 其他 | 2,150,000 | 860,000 | 3,010,000 | 1.51% | 3,010,000 | 0 | | 7 | 国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客户
信用
交易
担保
证券
账户 | 其他 | 0 | 2,549,215 | 2,549,215 | 1.28% | 0 | 2,549,215 | | 8 | 镇江
国投 | 国有
法人 | 1,000,000 | 400,000 | 1,400,000 | 0.70% | 1,400,000 | 0 | | | 创业
投资
有限
公司 | | | | | | | | | 9 | 中兵
投资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 国有
法人 | 1,000,000 | 400,000 | 1,400,000 | 0.70% | 1,400,000 | 0 | | 10 | 国泰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有
法人 | 950,000 | 380,000 | 1,330,000 | 0.67% | 1,330,000 | 0 | | 合计 | 107,292,000 | 43,629,215 | 150,921,215 | 75.61% | 144,060,000 | 6,861,215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刘家诚,股东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
东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股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
2、股东刘家诚系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持有 99.96%的股权;刘家诚系镇江星丰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0.94%的出资份额;刘家诚系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5.96%的出资份额;
3、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海通君享北交所长江能科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系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并管理的私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此资管计划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 |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春、刘家诚。刘建春、刘家诚为父子关系,刘家诚直接持有公司
5,155.5701万股,能够直接控制公司 25.83%股份的表决权;刘建春、刘家诚合计持有控股股东三
星科技 100%股份,能够通过三星科技控制公司 25.88%股份的表决权;刘家诚担任镇江星丰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0.94%的出资份额,刘建春持有镇江星丰30.82%的出资份额,刘建春、刘家诚
能够通过镇江星丰控制公司14.57%股份的表决权;刘家诚担任长江壹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5.96%的出资份额,刘家诚能够通过长江壹号控制公司0.45%股份的表决权。
同时,刘建春、刘家诚与三星科技、镇江星丰及长江壹号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 | | 期至少至发行人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满 36个月,如果各方就有关事项达不成一致意
见的,各方应当依据刘家诚的投票意向行使表决权。因此,刘建春、刘家诚合计能够控制公司66.73%
股份的表决权。同时,刘建春现任公司董事长,刘家诚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建春、刘家诚直
接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刘建春、刘家诚父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刘建春先生,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72年5月至1982
年10月担任扬中县电机厂工人;1982年10月至1986年6月历任扬中县无线电厂车间主任、厂办
主任;1986年6月至1988年9月担任扬中县工业局企业管理办公室科员;1988年10月至1999年
12月历任扬中县有机化工厂党总支副书记、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厂长;1999年6月至2019年11
月担任欧宝化工董事;1993年1月至2003年3月担任长江(扬中)电脱盐设备公司董事长;2000
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三星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历任三星科技董事长、董事;
2003年4月至2015年11月担任长江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刘家诚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07
年5月担任普立万聚合体(上海)有限公司IT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1年10月担任三星科技
销售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欧宝化工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欧宝化工
董事长;2013年3月至2021年5月担任欧宝新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欧宝
新材料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三星科技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2 其他事项
| 事项 | 是或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
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
例% | 发生原因 | | 土地使用权 | 无形资产 | 抵押 | 46,632,763.54 | 6.46% | 票据及保函敞口抵
押担保 | | 房屋建筑物 | 固定资产 | 抵押 | 109,560,822.01 | 15.18% | 票据及保函敞口抵
押担保 | | 保证金 | 现金资产 | 质押 | 17,189,575.85 | 2.38% | 银行承兑汇票及银
行保函保证金 | | 总计 | - | - | 173,383,161.40 | 24.02%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银行授信过程中的正常抵押、质押事项,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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