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拓机械(92070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证券代码:920706 证券简称:铁拓机械 公告编号:2026-106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6.69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22,266,3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在初始发行规模22,266,3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339,945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5,606,245股。 初始发行规模22,266,3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48,961,547.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012,083.2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49,463.77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截至2024年3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华兴验字[2024]24002480012号《验资报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339,945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4,232.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16,379.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27,852.84元。截止2024年4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华兴验字[2024]24002480020号《验资报告》。汇总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305,779.0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028,46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277,316.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投项目情况 14,727.74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 募集资金金额20,631.02万元。鉴于上述情况,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6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沥青装备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上述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已建设完毕,厂房及设备已投入使用,故公司予以结项,后续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使用自有资金继续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06,101.89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2,918,555.7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987,546.11元。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5% 金净额 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无结余资金,满足豁免董事会审议条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