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000601):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01 证券简称:韶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9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9月8日上午9:15至2026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公 司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胡启金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652人,代表股份255,655,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02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 份234,570,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444%;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5人,代表股份21,084,34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即中小投 资者,不含公司董事、高管)及代理人645人,代表股份 21,08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1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42,769,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95%;反对11,434,732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7%;弃权1,45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8,198,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8825%;反对11,434,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33%;弃权1,451,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2%。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48,524,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10%;反对5,656,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6%;弃权1,47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5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1820%;反对5,6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89%;弃权1,473,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1%。 2、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48,50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28%;反对5,670,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9%;弃权1,481,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0824%;反对5,6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29%;弃权1,481,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47%。 2、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248,52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24%;反对5,653,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2%;弃权1,473,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957,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6.1991%;反对5,6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118%;弃权1,473,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91%。 2、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 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学琛林映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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