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0:04:34 中财网
原标题:华阳集团: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2人,代表股份312,367,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07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70,877,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9人,代表股份41,489,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8人,代表股份13,906,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7人,代表股份13,906,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 例 
1.00《关于续 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312,102,37099.9151%238,5400.0764%26,8000.0086%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3,641,12998.0920%238,5401.7153%26,8000.1927%00% 
2.00《关于变 更公司注 册资本并 修订<公 司章程>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312,111,87099.9181%239,7400.0767%16,1000.0052%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3,650,62998.1603%239,7401.7239%16,1000.1158%00% 
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胡燕华律师、孙锦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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