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00207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0:08:34 中财网
原标题:沙钢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5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638,587,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621,362,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7,225,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34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50,716,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3,49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7,225,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5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0《关于 2026年 半年度 利润分 配方案 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636,507 ,34599.67 42%1,956,5 000.306 4%123,9000.019 4%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8,635, 61995.89 79%1,956,5 003.857 8%123,9000.244 3%00% 
2.00《关于 调整 2026年 度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48,201, 01995.04 1%2,115,7 004.171 7%399,3000.787 3%587,871 ,72626.79 66%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8,201, 01995.04 1%2,115,7 004.171 7%399,3000.787 3%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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