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003037):合伙企业解散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解散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李维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迦诺”)解散并将所持公司的股份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原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并进行非交易过户事宜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401,249,900股增加至401,626,825股,合计增加376,925股,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6.98%增加至67.04%。 3、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相应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迦诺出具的《关于合伙企业解散的告知函》,迦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迦诺持有公司的股份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原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且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迦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该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相应变动。现将迦诺解散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迦诺的基本情况 迦诺是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迦诺在办理非交易过户前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48%,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迦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KN6U3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文维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都会道86号1栋6楼-60112-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基本情况 迦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迦诺持有公司的股份由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迦诺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后,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迦诺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李维先生由原来通过迦诺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6,925股,公司职工董事文维先生由原来通过迦诺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389股。 三、股东增减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公司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迦诺在《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迦诺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维、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股份限售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次迦诺非交易过户的证券过入方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李维、职工董事文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及各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相应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迦诺注销的进展情况,并依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迦诺出具的《关于合伙企业解散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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