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6年半年报数据更新稿)
原标题:天奇股份: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6年半年报数据更新稿) 股票简称:天奇股份 股票代码:0020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 Ltd.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1、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报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6、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发行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3、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4、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6、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2,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后,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7,684.12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11、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任何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762.68万元、-29,243.66万元、-7,969.97万元和1,442.71万元。2023-2025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包括锂电池循环业务产品价格波动、产能利用率不足,以及循环装备业务下游市场需求下滑等。 若未来公司各板块业务所处行业的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供需情况、原材料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效益未能覆盖新增折旧摊销,或出现其他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则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面向汽车行业应用的机器人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若公司对下游行业判断出现明显偏差、技术发生重大更替、行业发展趋势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负面影响因素出现,将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投产时间或项目研发周期,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汽车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扩大汽车装备业务规模、补齐涂装工艺设备自制能力,本项目达产后实现年营业收入 10.40亿元,包括涂装工艺设备年收入 6.40亿元和自动化输送设备收入 4.00亿元,以 2025年度营业收入作为基准测算,扩产倍数分别为11.51倍和0.26倍,其中涂装工艺设备扩产倍数较高,相关产能消化目前主要通过意向订单支持,意向订单非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其转化为实际业务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扩产业务主要面向全球汽车整车企业客户,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国家产业政策、国际贸易局势及市场环境变化、业务机会及意向订单未来落单情况等影响,若前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而导致未来市场环境未达预期、公司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将导致本项目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汽车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在建成达产后实现年营业收入10.40亿元,达产后毛利率为 17.68%~18.31%,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3.3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系基于当前汽车智能装备业务市场定价水平、成本费用及市场环境假设,若项目实施后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关系、市场价格、原材料成本等发生不利变化影响,或产能消化不达预期,或受项目施工管理、突发经营变动及各类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拉长、项目投资金额超出预算、投产进度延后,可能导致本项目存在无法达成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五)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面向汽车行业应用的机器人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开展项目研发,开发具身智能机器人汽车产线解决方案。 公司该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面临真机数据匮乏、长尾工况泛化、连续控制稳定性、模型实时性、生产节拍对齐、多机协同和产线协同控制等技术难点。当前具身智能机器人汽车生产线场景的技术应用整体行业处于研发与验证阶段,叠加模型技术发展迅速、技术路线尚未收敛完毕,若未来公司研发未能攻克技术难点或技术路径未能持续跟进变化趋势,可能因此导致项目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若具身机器人本体成本压降不及预期、上下游或同行业切入具身智能机器人整车厂应用方案开发使得竞争加剧等不利情况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虽完成了研发目标但研发成果未来商业化效果不佳,本项目的实施存在对公司业绩未能产生预期贡献的风险。 (六)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7.06%、11.80%、16.62%和 19.79%,各期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到锂电池循环业务和智能装备业务毛利率波动影响。锂电池循环主营业务毛利率各期为-9.90%、-6.00%、10.07%和 18.97%,毛利率波动主要受镍、钴、锂等金属或金属盐市场价格波动、原料定价机制、部分产品产能释放等因素影响;智能装备主营业务毛利率各期为 14.74%、20.71%、20.09%和22.39%,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各汽车制造装备项目报价水平及其对应成本结构等因素影响。 若未来公司主业所属行业竞争快速加剧,项目收入或产品售价下降,主营业务成本上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将存在波动风险。 (七)存货跌价风险 存货主要构成是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989.12万元、57,012.08万元、55,683.94万元和69,244.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24%、9.76%、10.13%和 12.34%。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业务因所属行业市场波动,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公司存在部分存货跌价的情况,2023年,锂电池材料主要金属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对于锂电循环业务存货计提跌价损失 19,042.89万元;2024年,废钢市场价格下行,下游客户对于传统废钢加工设备需求不足、设备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提高,公司对于循环装备业务存货计提跌价损失 8,874.15万元;2025年,废钢价格持续低位震荡,下游客户对于废钢加工设备需求持续低迷,公司对于循环装备业务存货计提跌价损失 1,545.49万元。若 2026年及未来年度,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循环装备业务或其他各类业务的产品价格、下游需求、行业政策、技术迭代等情形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锂电池循环业务、循环装备业务或其他各类业务相关存货的跌价风险。 (八)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风险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36,117.62万元,为公司收购电池回收相关资产组的交易价格高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而形成。近年来,受金属盐产品价格下滑且持续低位运行的影响,叠加电池退役潮推迟、废旧电池采购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公司锂电池循环主营业务收入下滑,各期分别为 103,017.91万元、58,640.95万元、47,281.08万元和 53,666.22万元。经报告期内各年末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不存在商誉减值的情形。未来若因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新能源市场波动、退役电池回收周期等外部因素变化导致公司锂电循环业务未达预期,公司存在商誉及其他相关长期资产减值的风险,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4 目 录 ....................................................................................................................................... 8 释 义 ..................................................................................................................................... 11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59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61 七、同业竞争................................................................................................................... 71 八、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73 九、报告期内深交所对公司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76 十、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76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78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81 三、发行方案概要........................................................................................................... 81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8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4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5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85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6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86 三、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投向主业......................................................... 105 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情况..................................................................... 107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108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09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1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11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1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2 五、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分析..................................................................................... 112 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3 第六章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9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19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1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1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22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122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2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2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122 十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23 十二、发行人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23 第七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2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3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3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3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36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和承诺..................................................................... 137 附件一 商标权 ................................................................................................................... 140 附件二 专利权 ................................................................................................................... 147 附件三 软件著作权 ........................................................................................................... 19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构成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黄伟兴直接持有公司 62,389,3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天奇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2,465,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6%,招信智赢持有公司股份 3,753,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黄伟兴与天奇投资、招信智赢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 108,60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0%。黄伟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情况 1、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综上,黄伟兴及天奇投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或权属纠纷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之“通用设备制造业”(3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公司围绕汽车全生命周期,已形成两大业务板块和四大产业方向如下:
1、智能装备 (1)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行业概况 ①智能制造行业概览 智能制造是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和数字化,从而全面提升制造业的生产效率、灵活性和产品质量。 上世纪 80年代,随着全球制造业自动化浪潮的兴起与深化,我国也开始积极引进并自主探索智能装备技术。经过约四十年的发展,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已建立起较为成熟、完备的体系,核心环节涵盖自动化集成解决方案、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系统等,成为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政策,积极推进智能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在国家顶层规划指引下,我国智能制造装备的发展深度和广度日益提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在汽车、军工、半导体、光伏和医疗等制造企业不断普及,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智能制造行业亦是全球制造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各国不断通过出台政策助推智能制造行业发展。德国工业 4.0战略以智能化生产系统为基础,依托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生产过程向高度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美国政府持续强化对智能制造领域的扶持力度与资金投入,在 3D打印、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前沿技术领域已取得显著进展;日本实施工业价值链计划,为各产业发展互联工业、实现产业协同升级提供行动纲领。 伴随各国工业计划的持续推进与深入实施,全球智能制造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相关机构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智能制造市场规模为 3,943.50亿美元,此后将保持 14.7%的复合增速,到 2034年市场规模有望增长至 13,391.70亿美元,行业体量庞大,为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图:全球智能制造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亿美元) 2025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2030E 2031E 2032E 2033E 2034E 数据来源: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②汽车智能装备行业概览 汽车制造业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工业部门中产业链最长、带动效应最大的产业之一,具有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关联产业众多等特点,亦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水平、经济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是推动汽车产业向柔性化、集成化、智能化转型的核心基石,也是当前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最成熟的领域之一。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具有高度专业化、定制化特点,必须满足汽车工业对效率、精度与柔性的极致要求,因此形成了显著的技术壁垒。近年来,在汽车产业升级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持续拉动下,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行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以来,我国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平均年复合增长率达 12.72%。 图:2021-2025年我国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智能装备的上游主要包括如钢材、机械类和电气类功能部件,如减速机、传动装置、传感器、控制器等。近年来,本土企业技术在各类功能部件体现出明显发展,市场占有率与渗透率快速提升,而汽车制造领域部分高精度、高性能产品目前仍主要来自于国外品牌。当前,在产业政策与下游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核心部件的国产替代已进入攻坚期,技术突破与产业链协同成为破局关键。 ②下游行业 智能装备是现代工业的基石产业,其下游用途广泛,应用场景覆盖汽车制造、3C电子、新能源、半导体、物流仓储、航空航天等多个重要领域,汽车制造为其中最大的应用市场之一。 3)行业发展趋势 ①下游市场发展带动汽车装备需求持续增长 全球汽车产业格局深度重构,新能源汽车成为核心增长引擎,新兴市场带动区域投资分化、驱动市场持续扩容;同时,中国汽车产业正从“产品出口”向“体系出海”跃迁,重塑全球价值链分工。以上下游市场发展变化共同驱动了全球范围内汽车制造产能投资与制造升级,拉动了对智能化、柔性化汽车生产装备的旺盛需求。 ②智能装备行业呈现智能化、信息化、集成化、柔性化、绿色化发展趋势 智能装备核心特征体现在其自动化、信息化、集成化、柔性化与绿色化的综合属性。 智能化体现在装备能够依据工艺要求,在高节拍下稳定完成复杂工序,并对车身变型、工艺参数波动具有一定的自主适应与优化能力,从而保障连续生产的效率与质量;信息化通过将传感器、计算单元及系统软件深度嵌入生产线,实现对生产状态、设备健康与产品质量的实时感知、决策与追溯,驱动装备向“可感知、可分析、可决策”的智能体演进;集成化体现为工艺技术、核心硬件、控制软件与行业诀窍的系统性整合,最终以高度协同的自动化产线、工作站或“交钥匙工程”的形式交付;柔性化体现在装备与产线具备高度的模块化设计与可重构能力,能够通过快速换型、程序切换及硬件适配,经济、高效地应对多车型、多配置的共线生产需求;绿色化贯穿于装备从设计、制造、使用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旨在通过节能技术、环保工艺、轻量化设计与可拆解结构,最大限度降低能耗、排放与废弃物,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 ③具身智能技术应用带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 具身智能是指有物理载体的智能体,可利用感知、决策和交互能力执行现实世界任务并主动学习进化。具身智能与智能制造之间呈现出技术与应用深度融合的关系:智能制造作为制造业数字化升级的整体体系,侧重通过自动化设备、工业软件和数据系统提升生产效率与管理水平,而具身智能则通过将人工智能嵌入机器人实体,使其具备感知、决策与自主执行能力,为智能制造提供更高级的执行载体。 在实际应用中,具身智能能够显著提升生产线的柔性化与智能化水平,例如实现复杂工序的自主操作、多任务协同及动态环境适应,从而弥补传统自动化设备“刚性强、适应性弱”的不足;同时,以汽车制造为代表的工业制造场景由于任务结构清晰、数据基础完善,也成为具身智能最优先落地和规模化应用的领域。 在技术突破、应用牵引、资本助推与政策赋能的多重驱动下,具身智能解决方案产业化进程显著加速,呈现出从离散技术研发向系统集成与生态协同迈进的整体态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解决方案市场规模预计将从 2024年的 820亿元增长至 2030年的 3,67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8.4%;中国市场增速更为显著,同期预计将从 287亿元增至 1,42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0.6%,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数据,2025年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落地场景中,汽车场景占比达到41%。 因此,具身智能技术正步入深度赋能智能装备产业、落地应用研发的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特别是汽车制造场景作为核心应用领域将发挥引领作用,具身智能解决方案具有巨大的战略意义和产业价值。 4)下游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①新能源汽车发展成为全球汽车产业主要增长动力 在碳中和目标、技术突破、政策驱动三重作用下,新能源汽车已逐渐取代传统燃油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核心增长极。 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根据 EV TANK的数据,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2,354万辆,同比增长29.1%,预计到 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4,265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图:2020-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30年E 数据来源:EV TANK 新能源汽车的崛起,通过对车身设计、动力总成的重构和对制造效率与环保的追求,正在深刻重塑汽车智能装备的发展路径。在总装环节,为适应纯电、混动、燃油等平台切换,输送及装配系统需具备快速重构与智能调度能力,并推动产线向更高度的柔性化与模块化升级。与此同时,在涂装环节,为满足车身轻量化材料的涂装要求与行业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新型前处理技术、紧凑型涂装工艺及集成热能回收的高效废气处理装备逐步引入。 总而言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正驱动汽车智能装备整体向“更高精度、更强柔性、更优能效、更广材料适应性”的方向演进,为装备行业带来系统性升级的新机遇。 ②新兴市场需求旺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全球汽车产业区域格局正深度重构,中国、印度、东南亚、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汽车保有量低、潜在需求大、市场增速快,发展潜力与空间持续释放。 伴随区域经济稳步增长、中产阶级群体快速扩容,叠加城镇化加速与消费升级,新兴市场购车需求显著提升,为全球车企及相关产业链提供了增量蓝海,未来有望保持较高增速,支撑全球汽车产业链市场持续扩容。 同时,多国出台税收减免、本土化生产激励等政策,推动市场从单纯进口向本地装配、产业链共建升级。 中国汽车全球化已进入新阶段,正开展从单一“整车出口”到“技术、品牌、供应链、服务全体系出海”的跃迁。 中国汽车出口持续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出口量达 491万辆,超越日本,首次成为世界第一。2025年,我国汽车出口量进一步提升,全年累计出口超 700万辆,达到 709.8万辆,同比增长 21.2%。 近年来,中国整车厂“体系出海”转向本土化建链、生态化运营:国产汽车品牌纷纷在泰国、巴西、印尼等地建设全工艺整车基地,不仅提升海外盈利质量,更推动中国汽车从销量规模领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跃升,重塑全球汽车产业链分工格局。 (2)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法规 1)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 智能装备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发改委和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等。 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行业管理、产业政策制定与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订立行业技术标准,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指导行业协会对业内企业进行引导和服务等。 ③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制定、修订机械工业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宣传贯彻;参与行业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行业科技交流,组织行业科技成果评奖并推荐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组织开展国内外技术经济协作与交流,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进行交往;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制定行规行约,促进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智能装备是促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推出多项支持智能制造装备的引导政策,为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中国智能成套装备行业实行市场化发展模式,产业政策无特殊准入限制,竞争充分。 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系统集成能力上,其关键的设计团队、项目管理团队与技术储备需依靠企业长期投入与项目实践逐步积累形成,构成了主要的技术壁垒。 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国际知名企业、国内大型专业工程设计院以及具备智能装备系统总包能力的上市企业三大类。基于各自的技术积累、市场定位与发展战略,不同竞争主体在专注的细分领域、产品特性和服务重心上呈现差异化布局。 2)行业内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德国杜尔(DURR)是集设计、制作、安装、调试为一体的世界领先的汽车智能制造装备设计公司之一,进入中国市场已有十多年,其全资子公司杜尔涂装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涂装生产线的规划设计服务。 ②日本大气社 日本大气社(TaikishaLtd.)主要业务为涂装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五洲大气社主要负责在中国的汽车涂装业务。 ③日本大福株式会社 日本大福株式会社(DAIFUKU)是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流水线、液晶、半导体制造输送搬运设备供应商之一,专注于物流领域,其输送、保管、拣选和分拣等设备系统的技术全球领先,占据了全球汽车生产自动化市场重要的市场份额。 ④机械九院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国家机械工业部直属专业从事全国汽车行业规划和工厂设计的甲级设计院,是国内最早的面向汽车工程领域的大型专业设计院所,主营业务为智能工厂 EPC、智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和咨询设计服务。智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汽车涂装线、汽车总装线产品。 ⑤东杰智能(证券代码:300486.SZ) 成立于 1995年,是国内先进的智能制造服务商。公司作为国资控股上市平台,致力于助力世界制造业企业提升价值创造效率,以智能物流装备为载体,融合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构建全流程“物流+信息流”的智能制造整体综合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智能涂装系统和智能立体停车系统,并提供规划咨询、软件系统研发、智能装备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等全方位服务。 ⑥华昌达(证券代码:300278.SZ) 成立于 2003年,主要从事智能自动化装备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 作为一家全球领先的智能自动化装备制造商,华昌达集团为客户提供完整的自动化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工艺研发、仿真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基于工业 4.0智能装备领域整体解决方案。 ⑦迈赫股份(证券代码:301199.SZ) 成立于 2010年,是一家专注于为用户提供智能装备系统、智能物联系统、系统化设计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公司智能装备系统及动力能源供应系统产品包含智能焊装装备系统、智能涂装装备系统、智能总装装备系统以及公用动力及装备能源供应系统。 3)发行人竞争优势 ①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智能装备业务为公司的立业之本,以汽车智能装备为核心,公司系国内少数掌握汽车总装、涂装生产线综合解决方案核心技术与产品的企业,作为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始终贯彻系统交付的理念,全面覆盖汽车整车制造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 ②客户资源与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深耕汽车制造装备三十余年,广泛覆盖自主品牌、德系、美系、日系等在内的国内外主流车企以及多家合资品牌,具体与理想、赛力斯、比亚迪、蔚来、特斯拉、宝马、奇瑞、长安、沃尔沃、福特、本田、丰田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企业达成深度合作关系,系汽车制造行业内具备广泛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的汽车装备集成商;已承接或交付蔚来汽车合肥 F3总装项目、理想汽车常州总装项目、奇瑞安庆总装项目、比亚迪印度尼西亚总装项目、赛力斯重庆三工厂总装项目、沃尔沃斯洛伐克涂装项目、丰田巴西涂装项目、福特埃文湖涂装项目、大众安徽合肥二期焊装项目等。 ③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不断投入,持续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与持续创新的机制。公司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实力深厚,在设计方案、制造工艺、研发水平、产品质量和工程管理能力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储备,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物流自动化装备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 公司“大型复杂结构高效、精准装配对接技术及应用”项目获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第三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第一轮“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入库企业,公司拥有汽车智能装备有效专利合计 549项,含发明专利 157项。 2、重工机械 (1)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行业概况 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风电是将风能转换为电能且不排放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天然绿色能源,风电行业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行业。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风电产业正在蓬勃发展,现已具备大兆瓦级风电整机、关键核心大部件自主研发制造能力,是全球最大的风机制造国。 我国在风电关键零部件装备国产化政策指导下,以及国内外风电市场融合的情况下,形成了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风电零部件制造企业。在风电铸件方面,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的不断提高,国内的铸件生产水平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风电铸件主要包括轮毂、底座、固定轴部件(含定子主轴等)、齿轮箱部件(含行星架、箱体等)等。铸造是指将熔融的金属浇入铸型,凝固后获得具有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金属零件毛坯的成型方法。铸造所生产的产品称为铸件,大多数铸件只能作为毛坯,经过机械加工能成为零件。风电铸件产品多样,具有多规格、非标准、定制化等特点。风电铸件生产难度较高。风电铸件工作环境特殊,常处于高冲击力、低温、高盐度腐蚀的工作环境,维修困难且代价较高,是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同时因为壁厚相差大(壁厚 30~250mm),尺寸大(单件重量可达 30吨以上),石墨形态以及圆整度、均匀度不易控制,铸造缺陷不可避免,基体组织有效调控困难。风电铸件约占风电整机成本的 4-6%,大型化趋势下价值量有望持续提升。大型化趋势下,风电铸件作为关键零部件,质量要求提升推动价值量提升;同时大型化风机主轴等零部件逐步由锻造改为铸造,风电铸件在风电机组中的成本占比持续提升。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 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 3,890GW,同比增长 16.1%。其中,风电装机容量 640GW,同比增长 22.9%。2025年,我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达到 1,840GW,占全球风电光伏总装机的近一半。根据 GWEC发布的《2025全球风能报告》预测,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将达到 981GW,平均每年风电新增装机将达到 169GW,实现 8.8%的复合增长率,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持续增长为风电铸件的市场规模扩张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①上游行业 大型重工装备铸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生铁和废钢,辅助材料主要为树脂、球化剂、孕育剂、固化剂等,其中,生铁、废钢所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生铁、废钢的价格与钢材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联动。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在“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的政策框架下,正经历深度调整与高质量发展转型,市场呈现供需弱平衡格局,市场供应充足,价格中枢下移。 ②下游行业 大型重工装备铸件是电力、通用机械、造船、机床、矿山、冶金、石化等诸多重工领域的关键基础部件,其市场需求与下游各行业的景气度紧密相连。鉴于下游应用场景对铸件的材质、规格与技术性能要求多样且专业,该行业呈现出显著的专业化分工特征,不同企业通常深耕于特定产品门类或服务若干特定的下游领域。 3)行业发展趋势 ①风电铸件生产商与整机厂商形成配套供应关系 风电铸件属于高端铸件,材质性能需满足特殊要求,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掌握生产工艺并形成批量稳定的生产能力需要较长时间。铸件厂商根据整机厂对产品的规格与材料要求,进行定制化的工艺设计与生产,具有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等特点。风电整机厂商更换铸件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较高且等待周期较长,因此整机厂商趋向与铸件产品制造商形成紧密的配套供应与战略合作关系。 ②海上风电存在天然优势,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在双碳目标引导下,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以风电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历史发展机遇。海上风电具有资源丰富、发电利用小时数高、不占用土地、不消耗水资源和适宜大规模开发的特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用电需求较大,海上风电已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蓝色动力”。 ③驱动逻辑转向市场,行业进入深度整合新阶段 行业的发展动力已实现从政策主导向市场主导的深刻变革。随着补贴退出,项目的经济性已成为评判风电行业可行性的核心准绳,开发商对供应链的成本控制能力、产品品质、交付保障及全生命周期服务均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苛要求。在招标价格持续下行的背景下,竞争程度趋于提升,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面临出清。 4)下游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风电作为新能源,其发展对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已成为社会共识与国家明确的政策方向。 2020年 9月,中国明确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2030年前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4年 3月,国家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旨在推动风电在农村地区的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应用场景与共建共享机制,使其成为乡村能源革命与振兴的新动力。 行业前景方面,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在《2025全球风能报告》中预测,到2030年全球风能容量将新增 981GW,2025年至 2030年新增装机将逐年攀升,2025年预计为 138GW,2026年 140GW,2027年 160GW,2028年 167GW,2029年 183GW,2030年达 194GW,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8.8%。同期,GWEC在《海上风电回顾与展望 2025》中进一步预测,未来十年全球将新增海上风电容量 350GW,到 2034年总装机预计达到 441GW;其中 2024-202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8%,2030-2034年为15%,增长呈现加速态势。 在政策驱动与全球共识下,风电已成为推动能源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力量。我国明确“双碳”时间表,并出台乡村风电行动方案,积极拓展下游应用场景。全球市场增长势头强劲,预计 2030年前陆上风电年新增装机将持续攀升,海上风电亦将进入加速发展期,行业前景广阔。 (2)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法规 1)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 风电铸件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参见“第一章 三 (二)1、(2)、1)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之“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参见“第一章 三 (二)1、(2)、1)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监管体系”之“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作为我国风能领域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与国内外同行建立良好的关系,与相关兄弟专业委员会团结协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密切联系,为促进我国风能技术的进步,推动风能产业的发展,增加全社会新能源意识做出贡献。 ④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作为政府部门与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加强可再生能源行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反映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技术经济政策服务;作为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与国外联系和交流的窗口,促进国际间交流,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企业与国际间的联系合作,寻求国际机构的支持和各种投资机会;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间及企业与科研单位联系的纽带,加强行业间的联系,反映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企业的集体呼声。(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