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永杉锂业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 9月 15日 目 录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议案一: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的议事效率,确保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本须知第二条所列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回答股东问题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主会场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分会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海归小镇研发中心1期3B栋7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交易时间段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希龙先生 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五、介绍会议议题、会议表决方式 六、提名并选举会议监票人、计票人成员 七、逐项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九、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宣布现场表决及网络合并统计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公司所处锂盐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为减少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和工具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的相关期货、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仅限于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交易期限,则交易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期货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产生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需求无法成交或无法在适当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行情剧烈波动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失误引起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的商品期货、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期货期权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套期保值业务正常开展。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控审计部应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旨在减少碳酸锂等锂盐产品及生产锂盐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议案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四川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永杉”)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其提供总计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具体担保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及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上表中“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比照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担保授权,结合四川永杉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方式、金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四川永杉的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及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鉴于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具有实质控制力,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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