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宏股份(92020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1:22:24 中财网
原标题:振宏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宏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振宏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事项开展情况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对振宏股份报告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进行了审阅,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信息 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行规则制度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报告期内,公 司相关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保荐机构及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 银行流水,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按 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保证专款专用。督导期内,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的会 议文件,督导振宏股份在财务核算、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重大方面规范运作。保荐机构持续关 注振宏股份运作情况,通过日常沟通、查阅资料 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和媒体报道等情况,
 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现场核查2026年1-6月,振宏股份未触发需要保荐机构开 展现场检查的情形。
6.发表专项意见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振宏股份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振宏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7.其他保荐工作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对外投资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 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3.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 承诺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含发行前股东 自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已履行完 毕)不适用
9.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 购和赔付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自有及租赁物业瑕疵 整改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事项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下游行业需 求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经营资质和 认证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产品质量风险等风险 及相应应对措施,本期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未发 生重大变化。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经核查,截至2026年6月30日,振宏股份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 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公司前十大股东中,
 股东卞丰荣持有的3,0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2.9539%。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未发生其他股东股份质押、冻结的事项。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 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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