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0:03:53 中财网
原标题:博苑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5号)同意注册,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7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4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26.4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816.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49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及2024年12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吨/年贵金属催化剂、60吨/年高端发光新材料、4100吨/年高端有机碘、溴新材料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前述变更情况,公司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并会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存续情况如下: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账户用途
536903678310001100吨/年贵金属催化 剂、60吨/年高端发光新 材料、4100吨/年高端有 机碘、溴新材料项目
536903678310002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37050167610800005338100吨/年贵金属催化 剂、60吨/年高端发光新 材料、4100吨/年高端有 机碘、溴新材料项目
37050167610800005803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235152318874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间 体、5000吨邻苯基苯酚 项目
1607006129200584373补充流动资金
12010078801500002282补充流动资金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账户用途
2298950286616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 预处理装置升级改造项 目
2363950284983000吨/年高端有机硅 新材料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账号:160700612920058437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号:1201007880150000228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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