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688558):国盛智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0:17:41 中财网
原标题:国盛智科:国盛智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二○二六年九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9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1议案五: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2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3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董事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8日14时00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办公大楼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主持人:董事长潘卫国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银行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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