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30043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0:27:53 中财网
原标题:美康生物: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证券代码:300439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九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特别提示
一、《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生物”“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美康生物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84.3815万股的1.1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84.3815万股的0.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14%;预留8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84.3815万股的0.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6%。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以2025年自产产品收入 为基数,自产产品收入 增长率(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7.5%6%8%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13%10%20%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19%14%32%
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7年13%10%20%
 第二个归属期2028年19%14%32%
 第三个归属期2029年25%18%44%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情况完成度对应系数(X,X) 1 2   
营业收入增长率(A)A≥AmX=100% 1   
 An≤A<AmX=(A-An)/(Am-An)×20%+80% 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A<AnX=0% 1
自产产品收入增长率(B)B≥BmX=100% 2
 B<Bm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X=MIN(X,X) 1 2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2、上述“自产产品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产产品收入为准;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十、美康生物承诺: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十一、美康生物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目录
声明..................................................................1特别提示..............................................................2第一章释义...........................................................7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8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9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第五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12第六章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13第七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14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17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18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3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6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归属及变更、终止程序..................29第十三章附则........................................................32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美康生物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中基层管理人员
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 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 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归属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 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 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标的股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薪酬委员会应当就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提出建议,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报公司股东会审批,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薪酬委员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薪酬委员会应当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四、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或之后对其进行变更的,薪酬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五、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薪酬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六、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中基层管理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核实确定激励对象名单。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8人,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936人的2.48%,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中基层管理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美康生物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二)公司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核实。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五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84.3815万股的1.1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84.3815万股的0.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14%;预留8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8,384.3815万股的0.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6%。

2023 2023
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姓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全部权益数 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布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黄盖鹏职工董事7.501.77%0.02%
方亮副总经理7.501.77%0.02%
沈敏副总经理7.501.77%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中基层管理 人员(共45人)316.5074.82%0.82% 
预留84.0019.86%0.22% 
合计423.00100.00%1.10% 
注:1、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炳德先生的妹妹邹敏华女士,邹敏华女士为公司核心业务人员,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及业绩贡献相匹配;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说明
(一)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63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6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4.63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4.44元。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归属安排考核年度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以2025年自产产品收入 为基数,自产产品收入增 长率(B) 
  目标值(Am)触发值(An)目标值(Bm)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7.5%6%8%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13%10%20%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19%14%32%
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7年13%10%20%
 第二个归属期2028年19%14%32%
 第三个归属期2029年25%18%44%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情况完成度对应系数(X,X) 1 2   
营业收入增长率(A)A≥AmX=100% 1   
 An≤A<AmX=(A-An)/(Am-An)×20%+80% 1   
 A<AnX=0% 1   
自产产品收入增长率(B)B≥BmX=100% 2   
 B<Bm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X=MIN(X,X) 1 2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2、上述“自产产品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产产品收入为准;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情况及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上表所示,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不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如有)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年度考核结果(S)S≥1.0S=0.9S=0.8S=0.7S≤0.6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90%80%7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可归属条件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并提供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体外诊断仪器为引擎,体外诊断产品为核心,体外诊断产品+诊断服务协同发展”的战略,不断提升试剂、仪器、原料三大专业技术的创新能力及医学诊断服务的创新水平,积极推进主要产品线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更好地满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需求。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及原料三大专业技术的创新能力,重点推进生化、化学发光、质谱、精准血脂等产品及技术平台建设,并积极推进产品国际注册认证及海外市场拓展,持续完善产品、服务及市场布局,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当前,随着体外诊断行业集中带量采购、检验套餐拆解、收费标准化以及DRG/DIP等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部分产品面临价格及盈利空间承压的情形。同时,国际厂商在国内高端体外诊断市场仍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国内企业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布局并积极参与高端市场及国际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体外诊断仪器为引擎,体外诊断产品为核心,体外诊断产品+诊断服务协同发展”的战略,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竞争力,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体外诊断试剂、仪器、原料三大专业技术的创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新能力及诊断服务水平,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巩固和提升生化、化学发光等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质谱、精准血脂、智慧实验室等精准诊断业务以及国际业务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上述战略的持续推进对公司核心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及国际化等方面的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将核心人才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为公司战略目标和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并保持综合竞争力,本激励计划决定选用营业收入与自产产品收入作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

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2026年~2029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增长的触发值分别不低于6%、10%、14%、18%,目标值分别不低于7.5%、13%、19%、25%,且自产产品收入较2025年增长分别不低于8%、20%、32%、44%,上述业绩指标的设定是结合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设定的考核指标对未来业务发展具有一定挑战性,上述指标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稳定经营目标的实现。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全面并且准确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一定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1+n)
0
其中:Q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0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缩股
Q=Q×n
0
其中:Q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美康生物股票缩0
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为配股0 1 2
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不作调整。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1+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0
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二)缩股
P=P÷n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即1股美康生物股票缩为n股0
股票);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为配股价格;0 1 2
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四)派息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作调整。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一)授予日
由于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不能归属,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二)归属日前
公司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的归属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三)可归属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四)归属日
在归属日,如果达到归属条件,可以归属,结转归属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归属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总成本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
1,596.64257.85874.19342.60122.01
注:(一)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二)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三)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四)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归属及变更、终止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薪酬委员会应当就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提出建议,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薪酬委员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薪酬委员会意见。

(六)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七)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八)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九)公司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首次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作废失效等事宜。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一)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

(二)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委员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薪酬委员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薪酬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三)公司于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发出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如有)。

(四)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协议情况制作本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授予数量、授予日、《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六)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公告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七)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程序
(一)在归属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归属条件。薪酬委员会需就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归属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二)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要求缴付于公司指定账户,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逾期未缴付资金的激励对象视为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统一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归属登记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三)激励对象可对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薪酬委员会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已通过股东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进行变更的,薪酬委员会需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变更方案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不得包括导致提前归属和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

2、公司应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变更内容,薪酬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会审议前拟终止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或董事会决议公告。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第十三章附则
一、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如果本激励计划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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