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00273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张华农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91人,共计代表股份126,860,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578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4,108,3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849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9人,代表股份2,752,5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28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90人,代表股份2,752,6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286%。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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