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9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完成了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2、授予数量:15,349,380股 3、授予价格:19.91元/股 4、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人数:2,228人 6、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包括5名外籍人员,均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次授予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除外)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 二、本次授予股份的限售安排 (一)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点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LPR之和回购并注销/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下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前一个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待改进”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办理解除限售/归属事宜,不能解除限售/归属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不合格”,该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因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事由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284名调整为2,258名;同时,将该等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计划一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仍为17,113,932股,首次授予权益及预留授予权益亦不进行调整。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述员工合计放弃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7,360股。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股本结构变动及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六、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说明 1、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113,932股,占公司目前A股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34.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41,915.95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的A股股份。 2、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91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股权激励计提的具体费用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假设首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并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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