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2,383,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2,986,066.15/262,104,623×10=0.49545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5453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09月0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262,104,623剔除2,383,300股后的总股本259,721,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2,986,066.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262,104,623剔除回购专户持有2,383,300股后的总股本259,721,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18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09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83,3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9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年 月 日至登记日: 年 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2,986,066.15/262,104,623×10=0.49545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545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梦云 咨询电话:0574-87908260 传真电话:0574-87162028 八、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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