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60311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2:51:30 中财网
原标题:共进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03118
2026年9月
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三、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办法.........................................................................6
四、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8议案2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9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0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70)。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1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祥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请主持人介绍重点内容,请参会股东参阅书面材料)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四、讨论议案
股东发言注意事项: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请求发言的,应当先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且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开始表决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投票表决
1、确定计票人和监票人(股东代表2名,律师1名);
2、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六、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九、现场会议结束
十、网络投票结束后,依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汇总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予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办法
一、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每位参加表决的股东领取表决票一张,受委托参会的股东代理人依其所代表的股东人数领取表决票。

三、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2名股东代表负责计票,1名执业律师负责监票,并当场公布投票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会议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计票人的任务是:
1、计算各表决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2、填写投票情况统计表;
3、在投票情况统计表上签名。

监票人的任务是:
1、负责表决票的核对、收取;
2、负责核对股东出席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3、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根据表决情况,核对计票结果;
5、在投票情况统计表上签名。

四、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在每项议案后的表决栏中对“同意”、“反对”、“弃权”以打“√”的方式任选一项;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对应的表决栏中,填写投票数。如果在表决票上有任何更改,请在更改处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投票、未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事项,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为了便于迅速统计清点票数,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在股东专区依次收取表决票;由计票人对收取的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后,主持人宣布每项议案投票的表决结果统计情况。

七、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投票的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有任何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有异议的,有权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重新点票后,由监票人宣布再次点票统计情况。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9 21
年 月 日
议案 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定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参与人数不超过75人,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共计964万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8.70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2)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议案 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议案 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购买、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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