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12日 23:21:54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2026 9 11 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36号核达中远通A座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吉学龙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0,660,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78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89,87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1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257,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123,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案 编 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 例 
1.00《关于 续聘公 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210,618,31699.9799%34,5000.0164%7,9000.0038%00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3,215,51898.6986%34,5001.0590%7,9000.2425%00 % 
2.00《关于 使用部 分超募 资金永 久补充 流动资 金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210,623,01699.9821%31,2000.0148%6,5000.0031%00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3,220,21898.8428%31,2000.9577%6,5000.1995%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姜瑶律师、陈雅婷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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