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30016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方建新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人,实际参加表决 2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为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提前 3日通知各位独立董事的期限要求,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 二、《关于提名叶林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林玲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同意提名叶林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提名李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同意提名李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方建新 杨光 2026年 9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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