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变更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0:02:19 中财网
原标题:绿通科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江文秀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文秀女士因公司工作调整申请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江文秀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江文秀女士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文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其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2025
二类限制性股票后续将按《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处理。江文秀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江文秀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202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国威先生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国威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及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在王国威先生取得相应证书前,将由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法定职责。待王国威先生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88435388
传真:0769-22704248
邮箱:lvtongdongmi@lvtong.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5号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附件:王国威先生简历
王国威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保荐代表人。2011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20年7月至2025年8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2025年8月至2026年6月,任职于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9月加入公司,任职于公司董秘办。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国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国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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