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商络电子(300975):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0:04:07 中财网
原标题:商络电子: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万元的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邮储银行南京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支用主合同项下国际贸易融资借款而发生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除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允许担保人承担的费用外)。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双(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亿元的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2026年9月14日汇率折算约为175,892.69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51%,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南京恒邦-邮储银行》;
2、《最高额保证合同-广州立功-中国银行》。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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