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920493):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14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 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14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614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 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并行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并 行科技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并行科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 实反映了并行科技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并行科技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臧青海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建克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2024年度、2025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2026年1至6月,公司确认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损益,系将部分尚未到货、原计划用于固定资产的服务器对外销售所取得的收益。因该批服务器在采购时即计划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本次销售具有偶发性,故将其计入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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