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301381):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0:31:55 中财网
原标题:赛维时代: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6-063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59元/股调整为11.3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9月8日,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了披露。

3、2026年9月11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的授予安排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6,484,9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101,621,234.50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公司已于2026年9月10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派息的调整方法: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后的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1.59-0.25=11.34元/股。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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