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深能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2 公司债券代码:524972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3 公司债券代码:524973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五十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9月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2023-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述职评议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欧阳绘宇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能深圳机场调蓄水池水面光伏(一期)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源(深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技术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深圳市深能宝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拟投资建设深能深圳机场调蓄水池水面光伏(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1,779.1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377.42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 创新技术公司拟为本项目向深能(深圳)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6,377.42万元,增资后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658万元增至人民币20,035.42万元;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拟为本项目向宝城公司增资人民币6,377.42万元,增资后宝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16.02万元增至人民币11,393.4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宝城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23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M70T87R。 法定代表人:杨尚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16.02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新湖路锦欣花园2栋A单元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宝城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宝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册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5Y4QX5。 法定代表人:杨尚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658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方园区A栋第二十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创新技术公司持有100%股权。 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册日期:2024年4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KW9JL0P。 法定代表人:翟小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98,63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方园区A栋第二十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创新技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创新技术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拟利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跑道侧3个总面积约1,319亩的调蓄水池建设漂浮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为“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总容量直流侧71.97兆瓦峰,交流侧54.4兆瓦。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1,779.1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377.42万元,其余投资款拟通过融资解决。鉴于宝城公司的资金情况,本次拟由创新技术公司为本项目向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6,377.42万元,增资后深能(深圳)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658万元增至人民币20,035.42万元;在此基础上再由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向宝城公司增资人民币6,377.42万元,增资后深圳市深能宝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16.02万元增至人民币11,393.44万元。 6.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投资建设本项目符合公司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战略,能够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占比。本项目可创新探索机场类光伏应用发展路径,同时盘活机场调蓄水池闲置水面,实现资源与能源高效复合利用,具备良好的示范效应。 本项目存在消纳波动、电价波动、台风灾害、工期延误、施工管控等风险。 公司将通过结合机场实际用电消纳承载力规划装机规模、跟踪评估投资强度、优化提升项目整体抗台风设计标准、科学统筹施工计划、严格执行机场飞行区各项规章制度及作业标准等多项针对性措施控制以上风险。 7.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宝城公司投资建设深能深圳机场调蓄水池水面光伏(一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1,779.1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人民币6,377.42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2)同意创新技术公司为上述项目向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增资人民币6,377.42万元,增资后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658万元增至人民币20,035.42万元。 (3)同意深能(深圳)新能源公司为上述项目向宝城公司增资人民币6,377.42万元,增资后宝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16.02万元增至人民币11,393.44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新增委贷资金池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资金,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优化配置,公司本部拟新增委贷资金池入池企业及额度,拟新增资金池划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5亿元。 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本部新增委贷资金池划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5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本次拟新增委贷资金池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开展委贷资金池划入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5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燃气控股公司使用外汇远期工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燃气控股公司使用外汇远期工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关于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同意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使用外汇远期结售汇工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规模(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交易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交易币种仅限于与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五十四次会议决议;(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