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6年9月14日16: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荣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荣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举伍恒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9 14 年 月 日 附件: 伍恒东:男,中国国籍,198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研究员,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2017年6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2024年10月任颉丸动漫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0月至今兼任颉丸动漫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4月至今兼任杭州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年9月至今兼任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杭园资本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兼任上海信志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5年8月至今兼任宿松杭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10月至今兼任上海星途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4月至2026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6年9月至今兼任杭微天算(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伍恒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17股。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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