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6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11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1,571,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该分配方案在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15,71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9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 咨询联系人:汪奎 咨询电话:025-52657118 传真电话:025-5265705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