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300031):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8:37:16 中财网
原标题:宝通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韬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嘉兴成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成极”)。嘉兴成极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2.62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100%。

2、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辰韬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宁波辰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辰瞻”)。宁波辰瞻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34.23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0.0798%。宁波辰瞻与嘉兴成极统称为“合伙企业”或“产业基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产业基金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0781926X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沈路2868号4幢2层A210
法定代表人:徐海英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产业并购和实业投资,专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人工智能、智能驾驶及未来人工智能产业带动的大数据应用和工业互联网等产业。

辰韬资本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辰韬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0612。

经查询,辰韬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名称: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22429627C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8号27幢
法定代表人:周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不含期货及证券);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设备租赁;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经查询,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自然人)
1、魏善洁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魏善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林新正
性别:男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新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陆蕾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郑玉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玉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邓礼娟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邓礼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吕亚禧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吕亚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池玉秀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池玉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顾奇
性别:男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胡冬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冬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钟春龙
性别:男
国籍:中国居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钟春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嘉兴成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26年4月1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KANXJH8L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海英)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26室-65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7、本次认缴后出资总额:2,200万元人民币
8、本次认缴出资前合伙人信息:

序号名称类别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比 例实缴出 资额
1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普通合伙人100.003.3333%未出资
 限公司    
2林新正有限合伙人2,900.0096.6667%未出资
合计-3,000.00100.0000%/ 
9、本次认缴出资后合伙人信息:

序号名称类别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1.290.9678%
2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7.8527.6295%
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2.629.2100%
4魏善洁有限合伙人200.009.0909%
5林新正有限合伙人210.899.5859%
6陆蕾有限合伙人222.8810.1309%
7郑玉英有限合伙人222.8810.1309%
8邓礼娟有限合伙人141.836.4468%
9吕亚禧有限合伙人141.836.4468%
10池玉秀有限合伙人227.9310.3605%
合计-2,200.00100.00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成极的认缴出资额由各合伙人重新协商后决定,普通合伙人辰韬资本仍为基金管理人。嘉兴成极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二)宁波辰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26年8月1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KL8PEA5Y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海英)5、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庙前山路178号1幢1号210室(承诺申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本次认缴后出资总额:5,300万元人民币

序号名称类别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比 例实缴出 资额
1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2.00%未出资
2林新正有限合伙人4,900.0098.00%未出资
合计-5,000.00100.00%/ 
9、本次认缴出资后合伙人信息:

序号名称类别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410.9513%
2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02.7030.2396%
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34.2310.0798%
4陆蕾有限合伙人587.6611.0879%
5郑玉英有限合伙人587.6611.0879%
6林新正有限合伙人554.3910.4602%
7邓礼娟有限合伙人373.967.0558%
8吕亚禧有限合伙人373.967.0558%
9顾奇有限合伙人213.694.0319%
10胡冬霞有限合伙人213.694.0319%
11钟春龙有限合伙人106.852.0160%
12池玉秀有限合伙人100.801.9019%
合计-5,300.00100.00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辰瞻的认缴出资额由各合伙人重新协商后决定,普通合伙人辰韬资本仍为基金管理人。宁波辰瞻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主体:
1、嘉兴成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签订主体
普通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魏善洁女士;林新正先生;陆蕾女士;郑玉英女士;邓礼娟女士;吕亚禧女士;池玉秀女士。

2、宁波辰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签订主体
普通合伙人:上海辰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享投资有限公司;陆蕾女士;郑玉英女士;林新正先生;邓礼娟女士;吕亚禧女士;顾奇先生;胡冬霞女士;钟春龙先生;池玉秀女士。

(二)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不超过5(含)年,计划投资期1年,退出期不超过4(含)年(项目实际退出时间短于4年的,以项目实际退出时间为准),自合伙企业首期实缴资金到位之日起算。在不增加投资人费用的情况下,管理人有权决定延长投资期或延长退出期。

(三)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为最大程度体现有限合伙人利益,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允许合伙人认缴出资在投资项目确定并需出资时分步到位,到位时间为自合伙企业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或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内出资到位。

(四)基金管理费用
管理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制定投资安排及计划,并自行根据投资及退出情况在基金投资期内按照不超过(含)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2%计提1年管理费;退出期内按照不超过(含)基金在管规模,即每位合伙人在本基金中尚未退出的项目投资成本的2%/每年共计提4年管理费。如基金在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或清算,或所投项目已全部提前退出,则自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剩余年限的管理费不再计提及收取。首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收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优先满足基金对外投资需要时自行决定推迟收取。延长期尚有项目未退出的,管理人不再收取管理费。

(五)管理与决策机制
(1)投资与决策委员会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立投资与决策委员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由3名人士组成,由普通合伙人委派3人。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委员需为普通合伙人及合伙企业管理人认可,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决策及退出方案需经投资与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2/3)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企业管理人负责按照投资与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意见组织实施。

(2)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为企业的,应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不固定召开,仅在需要审议相关事项时方才召开会议,经合伙企业管理人或占实缴出资比例半数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合伙企业管理人召集并主持。

(3)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仅能进行股权投资或以股权为标的的债权投资,不得投资于有可能使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不得投资于会损害合伙企业或任何一方的商誉的产业、产品或领域。

(六)收益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可流通的有价证券、实物或全体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进行。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应该在该投资项目退出后尽快完成分配。

(1)可分配现金收入
合伙企业取得的每个项目退出可分配现金收入,按照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的项目投资额占全体合伙人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即项目实缴出资比例)所对应的该项目净收益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对基金的实缴投资本金。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合伙企业管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资产投资变现,但如全体合伙人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3)企业债务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七)退出机制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退伙。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当有限合伙企业达到终止并清算的条件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各合伙人一致同意指定管理人为清算人。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产业基金,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专业的可行性论证,符合未来发展战略与投资方向,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战略落地实施。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项目资源与平台优势,公司可积极发掘具有良好前景的项目,既有利于分享潜在投资回报,又能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收益。

2、存在的风险
产业基金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或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及时防范及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是在保证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获取风险投资收益并实现相关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业务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产业基金中任职。

2、公司对向产业基金的出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对产业基金的对外投资无一票否决权。

3、产业基金在后续投资运作过程中不排除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可能性,对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并尽量避免同业竞争,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嘉兴成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宁波辰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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