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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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9:06: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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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软通动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软通动力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杰 | 联系电话:010-8645134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谌泽昊 | 联系电话:010-8645148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无,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无,事先审阅相关议案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
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
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延长股份锁定期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 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6 1
年 月,中信建投证券原指派的负
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
人黄亚颖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负
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
指派谌泽昊先生接替黄亚颖先生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
履行相关职责。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 2026年4月,因中信建投证券在证券发
行保荐个别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
审慎核查发行人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内容,北京
证监局对中信建投证券采取监管谈话
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建投已经采取了
修订相关制度及底稿目录、组织培训等
方式积极落实整改,提升从业人员投行
执业能力。除此之外,保荐人不存在因
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形。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向温州安通数
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数
字”)拆借10万元,该拆借起始时,安
通数字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自2026
年4月1日起,安通数字变更为公司的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上
述资金拆借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导致被动产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拆借金额较小,利率公允,未损害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保荐人已督促公司与安通数字沟通及
时清偿该等资金拆借。该笔借款已于
2026年8月25日偿还完毕,相关资金
占用情形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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