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5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四雄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7,837,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5029%。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62,368,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8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8人,代表股份5,469,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0%。 3、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701人,代表股份17,524,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29%。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四雄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0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70,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9%;反对312,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弃权55,1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157,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5%;反对312,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7%;弃权55,1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8%。 议案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2028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8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986%;反对3,50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10%;弃权31,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3,98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986%;反对3,50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10%;弃权31,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0,313,415股。 议案3.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2028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8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986%;反对3,506,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11%;弃权3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3,98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986%;反对3,506,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11%;弃权3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0,313,415股。 议案4.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2028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6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842%;反对3,508,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80%;弃权52,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3,96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842%;反对3,508,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80%;弃权52,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0,313,415股。 议案5.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57,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2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弃权104,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7,143,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2%;反对276,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弃权104,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45%。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桑健律师和袁月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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