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8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68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5.68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168,2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81%;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778,8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回购的股份须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方式和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68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5.68 / 3,000 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上限 万元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168,2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81%;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778,80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0.54% 的 。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分析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40,07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777.05万元、流动资产113,720.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19%。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2.1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95%、占流动资产的2.64%。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3)对维持上市地位情况的分析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5.68元/1,168,200 0.81%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 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6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或环节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内容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等),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并在公告中将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进行对照,就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的差异作出解释,并就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股份回购提供金额不超过2,7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的90%)的股票回购贷款,贷款期限为36个月,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公司根据资金储备和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若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回购的股份须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事项而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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