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000668):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9月21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448,679股 3.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比例:2.35% 4.授予登记人数:14人 5.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202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9月3日 (二)授予价格:10.60元/股 (三)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四)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授予登记人数:14人 (六)授予登记数量:3,448,679股 (七)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包括荣控伟华的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八)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九)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分2期解除限售,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年至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荣控伟华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股权激励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价结果,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如下: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05,254股调整为4,045,000股。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6年7月8日执行完成,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授权,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10.76元;V为每股的派息额0.16元;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0.60元。经派息调整后,P仍大于1。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0.76元/股调整为10.60元/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限制性股票认购缴款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按规定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再办理授予登记。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由16人调整为14人,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45,000股调整为3,448,679股。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不包含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实施股权激励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征,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本计算,公司202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 九、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6)000120号):“截至2026年9月11日止,荣丰控股公司已收到14名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人民币36,555,997.4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3,448,679元,转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3,107,318.40元,所有认缴出资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三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认购限制性股票,认缴出资款较原定认购金额相应少缴6,321,002.60元。截止2026年9月11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290,569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50,290,569元。” 十、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按授予价格(10.60元/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48,679股,授予日收盘价为22.37元/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按照目前的模拟测算,则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6)000120号)。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申请表(限制性股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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