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66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9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大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提名朱琳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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