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92076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7:46:35 中财网
原标题:拾比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6-079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年9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拾比佰: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7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将《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1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激励对象名单》尚需经过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持续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包含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杜国栋先生,以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家属关联方苏志烽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拾比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除杜国栋先生、苏志烽先生外,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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