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002111):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8:02:32 中财网
原标题:威海广泰: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27095 转债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4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共计11,316,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上述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用途约定,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按市场价格出售上述回购股份中的10,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计划与《回购报告书》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7,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5月4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316,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2%;最高成交价为10.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5,090,184.5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12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出售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出售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10,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以公司截止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532,011,052股为基准。)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出售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出售实施期限:自出售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04月19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售窗口期,则不出售。

5、出售价格区间: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认。

6、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43,259,4558.13%43,259,4558.13%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488,751,59791.87%488,751,59791.87%
其中: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11,316,1532.13%676,1530.13%
三、总股本532,011,052100%532,011,0521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资金超过回购成本部分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利润产生影响,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出售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光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存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6年4月29日,李光太先生、广泰投资与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广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14,336,193股股份、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转让给威海广拓。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威海广拓将持有公司36,6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该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7月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除前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本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本次回购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0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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