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30131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61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0.53万股,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调整后)。 2 5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8.20万股,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调整后)。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 、本次归属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归属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100.00万股(调整前)以及预留授予20.00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23.99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6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 > 了《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 2026 9 18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以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5年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及2024年9月12日实施完毕,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3.99元/股调整为16.48元/股,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1,200,000股调整为1,68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数量由1,000,000股调整为1,400,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数量由200,000股调整为280,000股,共计1,680,000股。 2、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48元/16.13 / 股调整为 元股。 3、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80万股由公司作废。 4 2026 9 18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以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13元/股调整为11.01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由69.6万股调整为97.44万股,预留授予数量(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由28万股调整为39.2万股。 5、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的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G”,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08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7,000.00股由公司作废。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0.00股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080.00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2024 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本次符合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3万股,符合预留部分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0万股。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7年1月29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1月23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情况的说明
三、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归属人数:26人; (二)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0.53万股(调整后); (三)授予价格:11.01元/股(调整后);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归属人数:5人; (二)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20万股(调整后); (三)授予价格:11.01元/股(调整后);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4. 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以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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