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算力ETF嘉实 (158056): 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创业板算力ETF嘉实 : 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6年9月24日 公告日期:2026年9月21日 1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3 二、基金概览...................................................................................................................4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8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10 六、基金合同摘要.........................................................................................................16 七、基金财务状况.........................................................................................................17 八、基金投资组合.........................................................................................................19 九、重大事件揭示.........................................................................................................2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2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27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28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29 2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于2026年9月1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上的《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3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简称: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创业板算力ETF嘉实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8056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298,675,147.00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17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3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98,675,147.00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9月24日 10、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07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开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均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 5、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6、份额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东莞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源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融街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麦高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港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府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5 券、英大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甬兴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无。 (3)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98,662,000.00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银行利息共计13,147.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26年9月1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的托管账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4,16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98,675,147.00份,已全部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 10、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6年9月16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年9月16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98,675,147.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6】1294号。 6 2、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9月24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场内简称:创业板算力ETF嘉实。 5、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8056。 6、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7、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请见《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98,675,147.00份。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7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6年9月17日,本基金持有人户数为4,149户,平均每户持有 的基金份额为71,987.26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6年9月17日,基金份额合计为298,675,147.00份,机构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69,756,554.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23.36%;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28,918,593.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76.64%。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26年9月17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层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经雷 设立日期:1999年3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5215588 2、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DWSInvestmentsSingaporeLimited30%,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促公司经理层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财务控制、内部控制的系统及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投资总监及资深基金经理组成,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10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相关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管理部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合规风控工作,并保证合规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合规风控人员,明确合规管理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纪律。合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人员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我公司共有861名员工,其中博士学位45人、硕士学位637人、学士学位166人、其他13人。 5、信息披露负责人:郭松 咨询电话:400-600-8800 6、基金管理人业务情况简介: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7、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11 周泉希先生,硕士研究生,4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2022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任研究员。2025年11月1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疫苗与生物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12月6日至今任嘉实中证芯片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5月21日至今任嘉实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6月17日至今任嘉实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8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8月19日至今任嘉实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9月16日至今任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任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12 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2022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2023年第五次荣获《环球金融》杂志中国地区“最佳次托管银行”大奖;2024年荣获《中国基金报》英华奖“优秀ETF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13 系统与信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302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1052只。 2、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4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联系人:蔡晓慧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晓慧、柴瀚英 15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16 七、基金财务状况 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9月17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如下: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交易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截至2026年9月17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21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22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无。 23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24 九、重大事件揭示 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6年9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17日刊登《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本公告书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5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2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申购赎回对价的复核、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与赎回过程中的组合证券交割、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27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嘉实创业板算力基础设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