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欧陆通(300870):对外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6-067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陆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向公司子公司杭州云电科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云电”)提供预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向公司子公司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欧陆通”)提供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就中国银行与东莞欧陆通之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以及该等合同的修订或补充合同项下债务,向中国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仟陆佰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 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后,东莞欧陆通与中国银行于2021年10月11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动失效。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方东莞欧陆通的担保余额为12,6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7,4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在民生银行与杭州云电之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债权确定期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7年9月10日,公司为杭州云电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方杭州云电的担保余额为42,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7,500万元。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东莞欧陆通《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欧陆通 2、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玖仟陆佰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5、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杭州云电《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欧陆通 2、债权人(乙方):民生银行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债权确定期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至 2027年 9月 10日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 5、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亿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2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3,1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4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及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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