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300592):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7:08:19 中财网
原标题:华凯易佰: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6-061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周新华先生及罗晔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股东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计划在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682,499股。

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已于2026年7月14日、7月17日至8月31日期间合计减持4,798,400股,相关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2026-05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8日期间二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981,000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84,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86%降至6.85%,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新华、罗晔
住所湖南省宁乡县***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8日

权益变动过程周新华先生、罗晔女士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严格按照已披露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的相关计划进行减持,本次 减持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华凯易佰股票代码300592  
变动类型(可多选)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周新华A股238.100.61  
罗晔A股160.000.4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周新华合计持有股份19,562,0585.00%17,181,0584.39%
 无限售条件股份18,352,4584.69%15,971,458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9,6000.31%1,209,6000.31%
罗晔合计持有股份11,202,9722.86%9,602,9722.45%
 无限售条件股份11,202,9722.86%9,602,9722.4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30,765,0307.86%26,784,0306.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555,4307.55%25,574,4306.54%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9,6000.31%1,209,6000.31%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罗晔女士 计划在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 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682,499股。本次 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的承诺
二、备查文件
1、周新华、罗晔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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