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300629):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6-05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363,11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0,002,412.2/251,423,424×10=0.39783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97831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251,423,424剔除1,363,119股后的总股本250,060,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10,002,41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251,423,424剔除回购专户持有1,363,119股后的总股本250,060,3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28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09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9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0,002,412.2/251,423,424×10=0.39783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97831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证券事务部2、咨询联系人:周一波、邹志锋 3、咨询电话:0757-66823006 4、传真电话:0757-66823000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