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9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0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11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如应当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按照“回避”处理。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俊雄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及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等符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65.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62.84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16.93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亿元。2025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6.1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晔,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嘉莉,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担任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了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廖文佳,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钟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于2025年4月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嘉莉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廖文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公司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公司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本议案已经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已经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参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参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证券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参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中财网
![]() |